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,為更便利民眾繳納稅款,新增QR-code繳稅方式,103年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(10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),即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掃描繳款書上的行動條碼(QR-code),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(網址https://paytax.nat.gov.tw),免輸入銷帳編號、繳款金額等資料,選擇1.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或2.信用卡繳款,便可輕鬆又快速完成繳納稅款。 更新日期:2014/09/30 發佈單位: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|
掃描QR-code也能輕鬆繳納稅款張貼者:2014年9月30日 上午12:04花蓮縣記帳士公會 [ 已更新 2014年9月30日 上午12:05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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